团体标准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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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团体标准定义

团体标准是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为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协调相关市场主体共同制定的标准。

(2) 团体标准制定主体

国家鼓励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产业技术联盟等社会团体协调相关市场主体共同制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团体标准,由团体成员约定采用或者按照本团体的规定供社会自愿采用。

(3) 团体标准性质与原则

团体标准是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其核心在于激发社会团体的活力,充分发挥市场在标准化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快速响应创新和市场对标准的需求,增加标准的有效供给。其制定过程遵循开放、透明、公平的原则,广泛吸纳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消费者、教育科研机构、检测及认证机构、政府部门等相关方参与到标准化活动中,有利于达成协商一致。

工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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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生产力促进中心协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标准化工作办公室),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民政部《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2019〕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全国生产力体系标准化发展需要,经中国生产力促进中心协会批准成立的全国生产力促进体系标准化工作管理机构。

组织架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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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生产力促进中心协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标准化工作办公室),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民政部《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2019〕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全国生产力体系标准化发展需要,经中国生产力促进中心协会批准成立的全国生产力促进体系标准化工作管理机构。

制修订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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